优化服务企业路径!枣庄制定《枣庄市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管理办法》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25日讯6月24日,枣庄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优化科技金融政策供给助推科技企业创新发展”新闻发布会。会上,市科技局副局长沈长遐介绍,《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管理办法》的制定从制度层面优化了服务企业路径,“科技—产业—金融”的发展链条更加清晰,更加顺畅,为服务科技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为持续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支持银行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在省级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充分征求和采纳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对原有政策进行了优化提升,研究制定了《枣庄市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管理办法》,力求打造枣庄“科创贷”服务品牌。

《枣庄市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管理办法》包括7部分共29条,主要内容如下:

总则。对政策中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早期初创期科技企业、合作银行等相关概念进行定义和说明。明确了贷款用途,并将科技成果转化活动进行了更为宽泛的定义,贷款企业应在申请贷款时承诺的用途范围内使用贷款。

职责分工。明确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工作中各方职责分工,省、市、区(市)三级上下联动,紧密联合,确定配套资金来源,做到应补尽补。

支持对象、条件和标准。明确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支持对象及标准,并规定各类不予支持的情形。贷款银行在入库空档期发放的贷款,可使用企业上年度编号临时提交备案申请,优化服务企业路径!枣庄制定《枣庄市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管理办法》等当年编号下达后再正式申请备案。

贷款备案管理。明确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备案流程及相关标准等事项。贷款银行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申请备案,对银行贷款备案申请的时限、备案贷款的利率进行了明确,同时为了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允许已备案贷款通过无还本续贷、应急转贷方式续贷后重新申请备案。

风险补偿管理。明确每年度风险补偿集中申报的时间和申报途径,以及市以下科技部门审核责任。贷款银行要按要求申请风险补偿,银行在获得风险补偿后应继续履行追偿责任,并按规定返还不良贷款追偿和处置收回的资金。

绩效评价与监督管理。明确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绩效评价、违法违规处理、尽职免责机制等事项。银行和企业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银行应建立尽职免责机制,消除相关人员顾虑,对于违法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责任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附则。对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新旧政策衔接及适用进行说明。

闪电新闻记者刘聪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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