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解答
楚雄州灵活就业人员
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解答
01什么是灵活就业人员?
指楚雄州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以上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16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且有购房或租房需求人员。如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络主播等。
02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如何确定?
缴存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个人情况,在楚雄州每年规定的缴存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行确定。
缴存比例:可在5%-12%之间自主选择确定。
月缴存金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2,四舍五入到元。
例如:小红选择按8000的基数,5%的比例来缴存,楚雄州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解答则她每个月的月缴存额为8000×5%×2=800元。
注:灵活缴存人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不得随意变更,原则上一年可申请调整一次。
03灵活就业人员开设个人账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开户时,需要提供:
1.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I类银行借记卡或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保卡
4.与中心签订《楚雄州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协议》
注:灵活缴存人用于缴存、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业务应使用同一张银行借记卡。
04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按月缴存的,自账户设立当月起缴存,于每月15日之前将月缴存额足额转存至约定的银行账户内,由州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扣划。
一次性缴存的,应当自账户设立当月内将一次性缴存资金足额转存至约定的银行账户内,由州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扣划。
05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由退出住房公积金缴存吗?
灵活就业人员在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因各种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缴存义务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进行封存或自愿退出缴存机制,并申请销户提取。在办理销户提取时,灵活缴存人及其配偶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在贷款本息全部结清后才能提取。
06灵活就业人员账户封存后可以启封吗?
灵活就业人员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因断缴、欠缴封存后,在账户注销前可申请启封账户并恢复缴存,但缴存时间只能从启封且恢复正常缴存时重新计算,可以申请补缴断缴期间未缴部分,但补缴时间不计为正常缴存时间,连续正常缴存时间自恢复正常缴存当月重新计算。
07灵活就业人员账户可以转移吗?
同城转移:在楚雄州行政辖区内,灵活就业人员开户后转为在职职工缴存人或在职职工缴存人转为灵活缴存人的,仍沿用原来个人公积金账户,直接办理同城转移业务即可。
异地转出:灵活缴存人因个人原因,在楚雄州行政辖区外开户缴存的,应在账户封存满6个月后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异地转出业务。
异地转入:灵活缴存人在楚雄州行政辖区内设立个人账户并连续缴存满6个月,且账户状态正常,可以将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转入本人在楚雄州内设立的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提醒:灵活就业人员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个人账户被依法冻结的,不能办理异地转出业务。
08在什么情况下视为自动退出灵活缴存机制?
灵活缴存人账户设立当月起满6个月未完成首次缴存、转为楚雄州行政辖区内单位缴存职工、个人账户已办理异地转移,视为自行退出灵活缴存机制。
各位灵活就业小伙伴们如果对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
来源丨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